首頁 > Blog > 公告109年4、5、6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,如附件。
健保醫字第1090033070號
主旨:公告109年4、5、6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,如附件。 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6條。
相關檔案 健保醫字第1090033070號.tif 1090033070-附件.odt